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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号 G/TBT/N/EU/401
通报日期 2016/9/7
通报成员 欧盟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
通报依据的条款 [x]2.9.2,[]2.10.1,[]5.6.2,[]5.7.1,其他:
覆盖的产品 化妆品。
ICS 71.100.70
HS
通报文件的标题 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1223/2009附录III。
页数 5
使用语言 英语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旨在批准吡啶硫酮锌除抑制微生物生长以外用于清洗方式去头皮屑护发产品(化妆品)。
目的和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相关文件 2009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法规(EC) No.1223/2009 (OJ L 342, 22.12.2009, p. 59 209)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55008168218&uri=CELEX:32009R1223
拟批准日期 2017年2/3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备注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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