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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约谈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生产企业代表
发布时间:2018/5/11 阅读次数:3453
近期,省局在产品伤害监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产品伤害事故频发多发,在伤害排序中位置靠前,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为科学评估风险,省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车自行车充电器风险监测,分析得出了触电风险严重的报告。为有效处置风险,4月25日,省局约谈部分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生产企业,深圳市富腾达车业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法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相关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省局风险管理处、省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人员参加了约谈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庄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因产品缺陷或使用不当等原因引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亿辆,据消防部门统计数据,每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达2000多起,其中75%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 广东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在省局开展的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中,发现省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存在因警示标识缺失、充电器输出连接器采用“通用插头”、无自动保护、超时超电压输出引起过载充电等缺陷问题,存在安全风险。为此,广东省质监局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约谈上述22家生产企业,通知生产企业自行开展缺陷调查,停止生产和销售存在安全风险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产品,并对已销售的缺陷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产品实施召回,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风险。 参加约谈会的企业代表一致认为,企业要讲诚信,应将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并承诺会后积极开展缺陷调查,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切实履行好召回主体责任。 |